第一章 总 则
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依法治校,提高办学质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学校名称:北京市西城区顺城街第一小学。
第二条 学校地址:前门西大街135号。
第三条 学校性质:顺城街第一小学是一所全民所有制、全日制小学,学制六年。学校在西城区人民政府、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教育、教学工作,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、监督和指导。
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: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不断深化学校教育改革,探索健康促进学校之路以实现“德育为首,教学为主,全面育人,办有特色”的办学思路,稳步提高教育质量,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全面发展的素质基础,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做好各方面的准备。
学校的校训:文明健美、勤奋向上。
学校的校规:惜时、守纪、好学、乐群。
学校的校歌:(见评价手册)
第五条 学校对学生的总体要求是:“学会做人,学会负责,学会学习,学会交往,全面发展,学有所长。”
学校根据以上培养目标,注重在以下方面,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、情感和能力。
1、具有爱祖国,爱人民,爱劳动,爱科学,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,有初步的责任感和分辨是非的能力;
2、遵纪守法,养成良好、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,性格开朗、活泼,学会交往,个性得到充分发展。
3、热爱学习,热爱学校,有比较高涨的学习热情、兴趣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,掌握基本的、科学的学习方法,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奠定基础;
4、身心健康,具有一定的环境适应能力,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;
第六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,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。
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,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。
第八条 每年3月学校举办艺术节。(待定)
第二章 教育教学工作
第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,其他各项工作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。
教育教学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因材施教,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,促进学生全面、和谐、健康,充分地发展。
第十条 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》、《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、法规,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。构建德育目标体系,健全德育管理体系,实行全员德育岗位责任制,建立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,优化德育活动过程,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第十一条 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,认真贯彻教学常规,严格教学管理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。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主,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,学生以学习为主的思想,全面安排学校各项工作。
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,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,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,学会学习的方法,以及积极进取、不怕困难、认真负责、一丝不苟的良好学风。
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北京市委颁发的《课程计划》和《教学大纲》实施教育教学。保证开齐课程,开足课时,正确处理好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,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,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。
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用国家或北京市教委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。学校不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材料。
第十四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,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,教学班级额在42人以下。
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,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标准,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、客观公正的评价。通过使用《小学生质量评价手册》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学校各年级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,其它学科通过平时考查、评定成绩。学校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以及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。
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,积极开展教育教学、教改研究,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效益。学校建立教科研室,大力支持和引导教职工参与教科研活动,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,对有推广价值的教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,学校给予奖励。
第十七条 充分发挥现代化教育手段在优化教学过程中的功能优势,使其更好地为课堂教学的整体优化服务,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。
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,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家体育标准》。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,认真上好体育课、课间操、眼睛保健操,开展好学校体育活动。学校保证学生平均每天有一小的体育活动时间,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。
第十九条 学校重视美育,提高音乐、美术及其它艺术学科教学质量。其它学科也要渗透美育教育,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。
第二十条 学校加强劳动教育,培养学生自我服务、家务劳动、公益劳动等劳动能力,养成劳动习惯。
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兴趣小组和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,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和爱好,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。
第二十二条 学校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。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:五、六年级最多不超过6小时,其它年级学生还应适当减少。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为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。
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,难易适度,数量适当。原则上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;二、三年级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;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;五、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。
第二十四条 以学校为主导,发挥学校、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的整体功能。一方面,学校加强和社区的联系,利用社区教育资源,促进学校发展。另一方面,学校通过办好家长学校,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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